多地发布购房支持政策 长沙湖北多举措惠民
AI导读:
近日,多地发布购房支持政策,长沙鼓励“以旧换新”并给予购房补贴,多子女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核减,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湖北鼓励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给予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近日,多地发布购房支持政策。
7月14日,长沙发布楼市新政,其中提出,鼓励“以旧换新”,按新房交易总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核减一套,购新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多提高30%;家庭公积金购首套自住新房可“既提又贷”。
同日,湖北省发文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其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给予购房补贴;对购自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20%,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购第二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长沙发布楼市新政
7月14日,长沙市住建局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鼓励“以旧换新”。对本市家庭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于一年内在长沙市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按新房交易总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同时,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市)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另外,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20%、30%。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同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新政还提出,稳步推进房票安置。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因地制宜实施房票安置方式。加力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探索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租购一体、先租后购”的运行机制。
湖北鼓励给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7月14日,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加强住房支持保障。强化保障性住房政策倾斜,支持各级政府将筹集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中较大面积房源优先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
同时,扩大改善性住房有效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多子女家庭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适当金额或面积的购房补贴。对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20%,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上浮比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实际房租支出超过提取限额标准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新政还提出,加强生育医疗保障,扩大生育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将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上限统一上调至10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育二孩及以上产妇住院分娩经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州)做好衔接规范,全面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等政策。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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