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新政: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
AI导读: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旨在减轻购房压力,促进市场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6月24日消息,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及《济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和封闭管理办法》(济政发〔2025〕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此举将有效减轻缴存人购房压力,促进保障性住房市场发展。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