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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四川先后发行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合计发行金额19.2亿元。地方国企成为收购主力,多数房源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此举旨在缓解楼市库存压力,但整体规模不高。专家建议持续监测专项债利率水平,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徐潇潇)近期,地方政府开始运用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以缓解楼市库存压力。据Wind数据显示,浙江、四川两地分别发行了17.5亿元和1.7亿元的专项债券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占各自当期新增专项债券的3.2%和0.6%。两省合计发行金额达到19.2亿元,尽管整体规模不高,但这一举措意义重大。

在这些收购项目中,地方国企成为收购主力,其涉及的7个项目收购金额达16.5亿元,占比超过85%。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民企也参与其中,但规模相对较小。

收购定价方面,多采用备案价折扣方式。例如,湖州南湖区多个项目的收购价格约为备案价的90%;杭州祥生·银湖新语项目、温州三个项目因房源性质特殊,收购价格折扣更大,部分项目按备案价的63%、54%进行计算。

多数收购项目将房源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南充仪陇县部分项目则用于配售型保障房。湖州溪畔居等项目采取先租后售模式,运营期满后出售房产,增加了项目整体运营收入。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四川省在专项债政策支持上采取灵活方式,将房地产业务与其他领域项目打包处理,体现了政策统筹性。同时,四川省专项债利率略高于其他地区,反映了偿债成本差异。

严跃进建议,应持续监测专项债利率水平,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同时,重点评估收购项目的后续变现能力和现金流生成能力,保障债务偿还。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