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司长:建“好房子”不等于“贵房子”“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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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姚天玮表示,建“好房子”需通过好设计、施工、材料及服务提升品质,不等于“贵房子”“大房子”。《住宅项目规范》实施,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需设电梯,提升住宅品质。
中新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庞无忌)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姚天玮5日在北京表示,建“好房子”不等于建“贵房子”“大房子”,而是要通过好的设计、施工、材料及服务,全面提升住房品质,解决居住痛点。这一观点旨在推动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姚天玮在住建部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不同地区、面积、价位的住宅都应有其独特的“好房子”标准。好房子的建设不仅关乎民生,也是推动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重要平台,有助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为建筑业、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
专家指出,“好房子”建设作为民生与发展工程,将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应用提供广阔空间,释放巨大经济潜能。
此外,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已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需设置电梯,并提升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等,进一步提升了住宅品质。
姚天玮表示,《规范》作为对“好房子”建设的底线要求,将对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起到引领和支撑作用。这一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中国房地产行业正迈向更加规范化、高质量的发展阶段。(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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