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城市更新政策措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采用房票安置或“以购代建”方式,鼓励收购商品房用于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并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推动城市更新和住宅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海口5月28日电(记者王子谦)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8日公布《关于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旨在提供城市更新工作的政策指引。《措施》提出了创新的安置方式,包括房票安置和“以购代建”,并鼓励收购商品房作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以解决被征迁居民的住房问题。
《措施》要求各市县采取单元+地块分层级详细规划编制,按急用先编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实际需求,编制更新地区详细规划,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实用性。
在城市更新规划中,海南优化了容积率计算规则,对新增补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占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不计入容积率,以此激励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同时,海南鼓励老旧厂区的转型升级,允许在保障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原有合法厂房进行隔层改造和功能调整。
在土地供给保障方面,海南对城市更新项目中的零星土地,如“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提供了划拨或协议出让的供应方式,解决了这些土地无法单独供地的问题。
《措施》还强调保障被征迁居民的自主选择权和合法权益,再次明确可采用房票安置或“以购代建”方式,并鼓励收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
为了提升城市更新项目中的住宅品质,海南支持探索建设立体生态住宅项目,优化住宅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推动住宅高质量发展,改善居民的人居环境。
此外,《措施》提出了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通过政企合作、特许经营、企业承包、自主更新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并设立城市更新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为城市更新提供资金保障。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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