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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及“一房多卖”的诈骗案提起公诉,涉及须某等多人,通过低价售房策略骗取购房款900余万元。检察官提醒购房者选择正规机构,了解法律知识,谨慎购买短期内无法变更产权的房屋和低价期房。

当你满心欢喜签下购房合同,憧憬未来新家模样时,是否想过你的房子可能早已被“共享”?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及“一房多卖”的诈骗案提起公诉,揭露了房产诈骗的恶劣行径。

1957年出生的须某,是个独居老人,多年前离婚后与家人失联,平时最大的爱好是唱歌,并在KTV结识了不少“朋友”。2015年,须某将名下房子租给了在KTV认识的傅某。2018年,须某获得4套动迁安置房,但属于期房,未完工。在傅某的提议下,须某决定低价售房,这一低价策略吸引了众多买家。

在中介毛某的操作下,须某将第一套房“卖给”了四位买家,傅某作为担保人签字。短短一个月,须某收到100余万元首付款。拿到钱后,须某生活变得奢侈,购买养老房、频繁出入娱乐场所,还跟随傅某购买彩票和古玩。然而,交房时间未到,买家郭先生发现所购房屋已有人入住,才知被骗。须某无法交房也无法退款,郭先生等人将其告上法庭。判决后,须某未吸取教训,反而继续卖房骗钱,其他三套房也如法炮制,多名被害人最终“钱房两空”。

被害人刘女士于2020年与须某签订购房合同,知道是动迁房,短期内无法交房。直到2024年4月,刘女士索要房屋时被各种理由搪塞,才知须某将房再卖他人。对方发现被骗后要求退款,但须某表示无钱可还。刘女士还曾好心为须某请律师解决问题,却发现须某与多人签订了相同的购房合同。须某见事情败露,承认了一切。刘女士深受打击,但须某仍不断搪塞,甚至上演闹剧。最终,刘女士选择报案。

经调查,2017年至2023年间,须某与傅某合作,以出售4套动迁安置房为由,通过“一房多卖”与10余名被害人签订多份购房协议,共计出售16次,骗取购房款900余万元。毛某明知须某和傅某诈骗,仍介绍多名被害人与须某签订购房协议,骗取300余万元。案发时,上述房屋均未过户给被害人。

宝山区检察院认为,须某、傅某、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购房者选择正规、信用良好的中介机构,了解购房法律知识,对短期内无法变更产权的房屋和低价期房要谨慎购买。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关键词:购房诈骗,一房多卖,动迁安置房,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