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修订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更好保障低收入家庭
AI导读:
洛阳新修订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从户籍、年龄、住房等多方面优化,更好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户籍要求放宽,住房面积限制上调,单身申请人年龄门槛降低,允许个体工商户注册。
“洛阳发布”消息,据洛阳市住建局住房中心透露,洛阳新修订了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旨在从户籍、年龄、住房等多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这一举措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与改善。
据悉,新修订的认购条件主要在四大方面进行了调整:户籍方面,将申请家庭原有的“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满3年”要求放宽至“具有洛阳市城镇居民户口(含县区)满1年”。住房方面,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从20平方米上调至30平方米,但家庭人均房改房、集资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规定保持不变。申请人员年龄方面,单身申请人的年龄门槛从28周岁降低至23周岁,同时取消了原有不超过70周岁的限制。工商注册方面,申请家庭原先“不允许有工商注册”的规定调整为“允许申请家庭有1个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注册”。此外,新修订的认购条件还保留了申请家庭现行的收入、车辆、婚姻以及优抚家庭的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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