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调整入学政策 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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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教育局官网披露,为落实《南沙区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满足特定购房条件下,可申请入读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于指定日期前往南沙区招考办现场报名登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29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官网披露,为落实《南沙区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政策,南沙区对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申请入读南沙区公办学位。
具体条件包括:自2025年1月10日起,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持有该房产100%份额,或与子女共同持有100%份额;另一种情况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自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持有100%份额,且适龄儿童、少年需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截止至当年招生计划公布之日),同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本市无房产。
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于2025年5月7、8日前往南沙区招考办现场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此举旨在促进南沙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同时保障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权益。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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