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加强质量监管
AI导读:
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征求意见稿,鼓励2025年5月1日起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住宅项目实行全装修,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全流程监管,提升品质,防范矛盾纠纷。同时鼓励“样板先行”,严查装修工程“以次充好”等情况,保障购房人权益。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全装修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称,为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全流程监管,从源头防范化解住宅因装修质量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全面提升新建住宅全装修品质,东莞拟鼓励2025年5月1日起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住宅项目实行全装修。
鼓励新房实行全装修
严查装修工程“以次充好”
全装修住宅是指在住宅交付使用前,公共部位和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饰完毕,设备管线、空调预留及开关插座等全部安装完成,给排水、供电照明、通风、电气,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门窗、固定家具、厨房、卫生间等固定设施配置完备,已达到基本使用功能和性能要求的住宅。东莞将鼓励2025年5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住宅项目实行全装修,并严格规范正在施工还未交付的住宅装修。
征求意见稿指出,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落实住宅隔声、防串味、防水等标准规定,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对常见质量问题部位加强精细化设计管理,对临近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的住宅明确噪声治理设计要求。不得以降低设计标准或随意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图如需修改,必须送审合格后方可施工。
东莞还鼓励全装修“样板先行”,鼓励建设单位提供“菜单式”全装修模式,满足购房人多样化需求。项目设置样板间的,应在施工前实施工艺、材料样板和装修实体样板制度,明确标准;按户型、装修标准分别设置样板间,展示交付标准内容,非交付标准的予以注明。验收合格的样板间作为施工和质量验收的参照。
征求意见稿强调,各级监督机构应加强质量抽查,对渗漏、开裂等质量问题、闭水试验、外墙淋水试验、装修装饰材料开展质量抽检,严查装修工程“以次充好”“货不对板”等情况。
不得拆分装修合同
鼓励开展购房人“预看房”活动
征求意见稿鼓励建设单位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鼓励开展“预看房”活动,在竣工验收前,公开展示材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业主咨询,及时整改并反馈。
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组织分户验收,通过试运行或现场试验检查性能,检测结果纳入《住宅质量保证书》。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验收表及分户水电分路布置图,交付时一并交予用户。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督机构应抽查分户验收,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责令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记不良行为记录,加大监督力度。
在销售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全装修住宅销售合同应包含装修内容,总价应包括装修款项,不得就装修部分另行签订装修合同或协议。合同应明确房屋交付标准、总价、单价、毛坯部分价格和装修部分价格等内容,明确装修建材和设施设备信息,以及违约责任等。
全装修商品住宅申领预售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在销售方案中增加全装修实施计划等内容,核对项目施工进度和预售条件。销售时,建设单位应在销售场所公示建筑材料信息,如发生变更,不能低于原约定品质和档次,并公告变更情况。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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