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取消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标准,简化楼市管理
AI导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全省统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并明确了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条件。此次政策调整旨在简化房地产市场管理,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知,关于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的有关事项。一、全省范围内统一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纳税人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若满足以下条件,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将继续享受土地增值税免征优惠:(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需达到1.0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需控制在140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需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此通知即刻起生效,有效期将延续至2029年12月31日。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简化房地产市场管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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