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包括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加大租房提取力度、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公积金、放宽离职提取条件和简化已故职工小额提取手续等。

  日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旨在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

  首先,该政策大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不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且提取累计不超过购房款;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也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这一举措为缴存职工购房提供了更多便利。

  其次,政策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力度。缴存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政策还鼓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房租赁机构合作,为缴存职工提供稳定的租赁房源以及更多优惠便利。若实际房租支出超过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的,可按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提取。

  同时,政策还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列入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共用部位维修后的个人分摊费用,进一步提升了缴存职工的生活品质。

  此外,政策还放宽了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封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即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针对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政策也进行了简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账户合计余额不超过5万元(不含未结利息)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时,可不再要求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司法证明。

  本通知自2025年5月21日起施行,原有提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此次政策的调整,无疑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多实惠和便利。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