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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旨在提高安置效率。政策升级三大核心亮点,包括使用灵活度提升、兑付流程优化、保障措施加强。该政策适用于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项目,助力城市更新。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旨在切实提高安置效率,助力城市更新。

  一、政策升级三大核心亮点

  01、使用灵活度提升:全市房源随心选

  房源选择范围扩大,涵盖全市各区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及二手房,满足多元化需求。被征收人还可选择购买通用厂房,房产用途更加广泛。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的前提下,被征收人可灵活选择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甚至转让房票。此外,购房还可享受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12个月内购房奖励2%,部分楼盘更享开发商专属折扣。

  02、兑付流程优化:高效透明

  个人申请房票资金结算,经审核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房地产企业申请房票资金结算,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3个月内结算不少于30%,6个月内且主体结构封顶后结算剩余部分,完成实物交付则在60日内结清。房票资金实行集中清算,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房票实名制管理,数字化系统全流程闭环,确保安全便捷。

  03、保障措施加强:政府全力护航

  市财政局、住建局、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房票资金及时足额兑付,房源库动态更新,数字化系统稳健运行,严查违规行为,推进房票制度稳妥实施。

  二、房票使用须知

  该政策适用于厦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项目。房票作为购房结算凭证,不具有金融属性。房票购房奖励有效期为核发之日起12个月,购买除新房、竞配建房外的其他房源或二手房,不享受购房奖励。使用房票购买二手房视同房票转让,转让后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或兑换现金。

  三、政策红利期

  本政策自2025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此前已发布征收公告的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房票政策以民生为导向,创新机制,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