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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发布公积金政策优化通知,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取消多项提取时间限制,二套房首付降至20%,现役、退役军人公积金支持政策,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等,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导读】吉林市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支持多子女家庭贷款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4月18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即日起实施多项新政策,并将部分阶段性支持政策转为常态化。

新政策亮点包括:

1.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吉林市缴存职工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但提取金额不超实际支付金额。当公积金个贷率超85%时,此政策暂停。

2. 取消多项提取时间限制:全款购房、提前还贷等提取不再受时间限制,符合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

3. 二套房首付降至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降至20%,减轻职工购房压力。

4. 现役、退役军人公积金支持:现役军人在吉林市购房可享受同等贷款政策;未与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退役军人可在吉林市设立公积金专户,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同等待遇。

四项阶段性政策转为常态化:

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30%,优化人才贷款政策,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要求,优化首套、二套住房利率执行标准。

上述政策适用于2024年10月1日后以贷款方式购房的吉林市职工,新建住房购房日期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