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40%。同时,购买“两智一全”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缴存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可上浮20%。

  4月17日下午,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特别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并适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的追求。

 《通知》明确,养育未成年二孩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对于养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比例更是高达40%。这一政策旨在通过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减轻多子女家庭购房压力。

  此外,针对购买“两智一全”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缴存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可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若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苏州市多种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情形,则以最高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该《通知》将于2025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对“两智一全”改善型住宅的范围、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等问题进行了解答,确保政策能够顺利落地实施。

  同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对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利息补贴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困难家庭公积金贷款还贷压力。该政策对象为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或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补贴金额为上一自然年度已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含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息,不含罚息)的50%。该政策将于2025年5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