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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近日发布《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组织配租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住房保障方式。单人最高补贴50400元租金,两人及以上最高93600元租金,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近日,福田区发布了《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组织配租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5月4日。该意见稿提出了“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住房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即房屋配租,福田区政府将面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单位需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和使用。

  货币补贴则是指向符合条件的人员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确认的房源将给予申请人发放筹集补贴。申请人需以家庭或单身居民名义申请,合租单套住房的承租人需确定一名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

  货币补贴的累积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单人最高补贴50400元租金,两人及以上最高93600元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申请筹集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已租赁符合条件的住房,并符合区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将采用集中批次配租和日常配租两种方式,主要提供建筑面积70m²以下的套(间),配租面积将在配租通告中明确。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关键词:福田区,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货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