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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通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涵盖调整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及统一异地贷款政策等六大方面,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资金支持。

  中新网海口4月10日电 (记者符宇群)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0日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加大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资金支持。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海南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涵盖调整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及统一异地贷款政策等六大方面。

  政策调整亮点包括: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者新建住房贷款由70万增至80万,夫妻双方则由100万增至110万;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优化;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20%(保障性住房除外);异地缴存者在海南购房申请贷款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实施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明确具体贷款可贷金额核定标准。

  针对二孩及以上家庭及购买绿色建筑、安居房者,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可上浮20%或10%。多项条件符合时,上浮比例可叠加。

  同时,统一异地贷款政策,省外缴存公积金者申请海南住房贷款,享受同等政策优惠。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强调,商转公贷款适用最高贷款额度和贷款保底额度,但不享受额度上浮。商转公贷款购房首付与已还商贷本金之和需达房屋总价40%。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