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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提出稳定住房消费,加大专项债对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推进“好房子”建设,提高住宅建设标准,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推动现房销售等措施。

人民财讯4月10日电,日前,辽宁省发改委正式发布《辽宁省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旨在激活消费市场。举措中明确提到,将稳定住房消费,通过加大专项债对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辽宁省将深入推进“好房子”建设,适度提高住宅建设标准,并根据地方特色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推动现房销售的有序进行。

此外,为了减轻购房者负担,辽宁省支持缴存人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这一措施将有效释放住房公积金的潜力,助力购房者实现住房梦想。同时,辽宁省还将推动落实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金融便利。

在城市化进程中,辽宁省还计划开展城中村、城市危旧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引导实施房票安置,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居民居住条件,还将进一步推动城市更新和发展。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