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取消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限制、距上次离职提取时间限制等,支持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新政将于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近日出台了两项重要管理办法,包括《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这些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额度、贷款对象和条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整。新政将于4月15日正式施行,有效期长达5年。

  在《提取办法》的调整方面,新政策取消了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只要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申请提取时就不再需要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取消了距上次离职提取的时间限制,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的情况下,无需等待上次同样理由提取满两年。此外,职工的父母、子女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偿还住房贷款本金,这包括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

  困难类提取范围扩大到职工家庭,当职工家庭存在严重生活困难时,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这里的职工家庭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新政策还支持异地购房还贷提取,不再要求购房地必须为户籍地或工作地。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