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设立资金监管账户
AI导读:
郑州市政府发布通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定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标准,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单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3个月,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旨在保障租户居住环境和资金安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确保租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通知要求,出租住房需严格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对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设定了明确标准:原则上,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但针对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等特殊情况的除外。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租户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
同时,对于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通知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并开设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的租金金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收取的押金金额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这些资金需按照规定通过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纳入监管,以保障租户的资金安全。
此次郑州市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不仅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还能有效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