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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强调强化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规定企业单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3个月,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需通过专用账户纳入监管,以保障租赁双方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人民财讯4月1日电,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着重强调了强化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的监管措施。对于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条例》规定,并需按要求开设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为保护承租人权益,企业单次收取的租金金额被限制在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同时,收取的押金金额也被规定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这些资金需按照规定,通过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纳入严格监管。关于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此举旨在规范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