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支持缴存人住房需求
AI导读: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了缴存时间、异地缴存、购房套数认定、首付比例及贷款额度等相关规定。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日消息,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缴存人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应缴未缴不超过3个月,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在平顶山市缴存不足6个月但曾在异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此外,异地缴存人在平顶山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也可以本次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平顶山市缴存人到外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负责审核其缴存和贷款情况,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在购房套数认定上,平顶山市以家庭已有住房为准,认定范围涵盖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新购房所在地借款人在房管或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除外)。
针对首付比例,借款人购买新建商品房(首套房及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首套房及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保障性住房(首套房及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15%。
贷款额度方面,单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达7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则为80万元。特别地,平顶山市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高达11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限制。贷款额度还会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对于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合规缴存人家庭,以及合规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这意味着,单缴存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4万元,双缴存人可达96万元。
此外,缴存人在平顶山市外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平顶山市中心或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办理。
缴存人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五年内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及税务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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