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出商贷转公积金贷新政策,2025年4月施行
AI导读: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济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政策包括申请人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产权人,原商贷所购住房需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等,旨在减轻购房者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发布了《济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政策旨在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优化贷款流程。申请转公积金贷款,除了需要符合济南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五个条件:首先,借款申请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为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其次,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需已办理完毕,并符合办理(或转移)房屋抵押登记的条件;再次,借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必须满足当时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缴存标准;此外,借款申请人还需具备稳定的收入,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无任何不良还款记录;最后,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需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这一政策的出台,预计将有效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贷款选择。(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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