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天津公积金发布新政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受理日期在2025年3月31日前的按原政策执行。新政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3月31日,天津公积金发布新政策,针对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大幅调整为20%。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减轻购房者负担。贷款受理日期在2025年3月31日(含当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贷款受理日期是以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人贷款申请之日为准。此外,对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其在偿还贷款期间还享有申请变更还款方式的权利。该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长达5年。

此次政策调整无疑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和灵活性,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