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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出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以减轻购房者首付压力。政策规定购房人及其亲属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且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该政策将于3月28日正式实施。

近日,浙江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政,旨在支持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的首付压力。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该政策将于3月28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政策,凡在宁波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区内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完成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若购房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可额外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以缓解资金压力。

浙江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部副部长郑凤指出:办理支付首付款业务时,申请人和售房人需亲自到公积金窗口办理,若配偶、父母、子女也需申请提取,同样需到场,不支持代办服务。

在提取额度方面,申请人合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二手住房的首付款金额,且以提出申请时的账户余额为限,按百元整数提取。这一举措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和资金支持。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