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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公告,下调河南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0.5个百分点,旨在降低企业开发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税款所属期在此之后的按新规定申报。

3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公告,将河南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统一下调0.5个百分点。保障性住房预征率降至0,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调整为1%,非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3%,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为4%。此举旨在降低企业开发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调,将显著减轻房企的财务负担。这一政策调整背景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河南省紧跟国家政策导向,适时作出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明确指出,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税款所属期在此之后的按新规定申报。例如,原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5%的,现调整为1%。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深圳市税务局也发布了类似调整公告,针对不同预计增值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设定了不同的预征率。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指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调,不仅有助于房企降低开发成本,还能推动其更多地投入改善型项目开发建设,满足居民对高品质居住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