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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公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等信息,并强调购房款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保障资金安全。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房源信息及合同备案情况。

3月15日,据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发布”消息,哈尔滨市住建局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面积公示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并公示建筑公摊部位及面积、每户分摊计算依据,以提高面积公示的透明度。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同时标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及相应单价等关键信息,确保购房人权益。

对于预售商品房,开发企业必须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作为唯一收款账户,购房人缴交的全款、定金、首付款等购房款应全部存入该监管账户,不得转入其他账户,保障资金安全。

《通知》还强调,开发企业需加强对销售及网签备案人员的培训,确保购房人信息、房屋信息及相关条款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引发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购房风险提示,提醒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需关注五大事项,包括项目“五证”是否齐全、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范围内、房价款收款账户是否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

市民可通过关注“哈尔滨住建”微信公众号,进入“住房管理-智慧房产”模块实时查询房源信息及合同备案情况,维护自身交易安全。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