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补贴力度
AI导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规,提高个人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加大利息补贴力度,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并增设夫妻“冲还贷”业务,旨在满足职工住房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
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助力职工购房
新规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旨在满足职工住房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此次调整,不仅提升了贷款额度,还优化了相关补贴政策。
两项文件自2025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个人贷款额度提升。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购买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计算在内。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新规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满足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执行二者中较高者。

加大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力度。深圳市自2012年12月起实施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对于缴存时间累计满一年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按国家规定利率获得缴存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外,在销户时还可享受额外利息补贴。补贴比例根据缴存年限不同,分别提高至10%、15%和20%。
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深置业,文件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条件,在深购买住房时,都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夫妻账户余额可“冲还贷”。为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文件增设了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贷款后,可申请将本人和配偶的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息。
(文章来源: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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