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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两项文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新政策提高了补贴比例,惠及更多缴存职工,为缴存职工带来了更多实惠。

  人民财讯3月16日电,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两项重要文件,分别为《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两项文件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和优化。自2012年12月起,深圳便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对于缴存时间累计满一年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按国家规定利率获得缴存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外,在销户时还可享受额外利息补贴。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历年结息总额(含销户利息)×补贴比例。

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惠及更多缴存职工,新发布的《利息补贴通知》对补贴比例进行了大幅提升:1年≤累计缴存年限<5年,补贴比例从5%提高至10%;5年≤累计缴存年限<10年,补贴比例从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年限≥10年,补贴比例则从12%提高至20%。这一调整无疑为缴存职工带来了更多实惠。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