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贷款额度提升,利息补贴加大
AI导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两项文件,对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额度至231万元、将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16倍、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等,旨在进一步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旨在进一步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两项文件自2025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31万元
政策调整包括提高最高基础额度,个人申请从50万元增至60万元,家庭申请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上浮比例也从20%提升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增至50%。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条件,最高上浮可达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达231万元。
此外,政策还优化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
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16倍
此次调整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以更好地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及工作年限较短的青年人的住房需求。
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政策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以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

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适用首套房政策,包括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及贷款最高额度上浮90%的优惠。
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
文件增设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贷款后,可申请将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息,进一步简化流程。
放宽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限制
政策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登记权利人限制,职工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因离婚、夫妻更名、继承等事由,可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文件取消了异地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满足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政策还提高了利息补贴比例,累计缴存年限1年至5年的补贴比例从5%增至10%,5年至10年增至15%,10年及以上增至20%。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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