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加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规定购房提取需满3个月且为自住用途。同时,严厉打击“黑中介”协助套取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和资金安全。

3月13日,广东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该通知明确规定,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满足购房满3个月且为自住用途的条件。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近期,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存在“黑中介”以代办名义,协助缴存职工通过不当方式虚构购房消费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还破坏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对资金安全构成威胁。

为此,管理中心加强了违规提取的治理。对于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购房满3个月(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方可提取。同时,若购房后六个月内即转售,且房屋具有明显非自住用途,则不得申请提取。

管理中心强调,缴存职工应按规定办理提取业务。对于违规提取的职工,将责令全额退还,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提取和贷款。逾期不退的,将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违规提取,还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此外,管理中心严禁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伪造虚假材料、构造虚假交易牟取不当利益。对于涉嫌违法行为,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移交线索,依法惩治。管理中心提醒,所有提取业务均须依法依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职工警惕非法中介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