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新规 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公示
AI导读:
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新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公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等信息,提高透明度。同时规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保障购房者权益。
3月15日,“哈尔滨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哈尔滨市住建局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面积公示制度,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并于即日起实施。该《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同时公示建筑公摊部位及面积、每户分摊计算依据,此举旨在提高面积公示透明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通知》还要求,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合同中必须标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及相应单价等相关信息,确保购房者能够清晰了解房屋面积情况。
针对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作为唯一收款账户提供给购房人,严禁向购房人提供非监管账户。购房人缴交的全款、定金、首付款以及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形式的购房款,均需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私自转存入其他账户,进一步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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