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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郑州市政府发布通知,明确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范围、价格确定及工作要求,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收地范围广泛,价格合理公正,要求纳入储备后优先用于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用地项目。

3月14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明确了收地范围、价格确定及收地工作具体要求,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知》提出,遵循政府领导、分类处置原则,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开展收地工作,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收地范围包括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的住宅和商服用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确需收回的土地、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且暂未建设的土地,以及按政策规定可收回收购的土地。

收地价格以基础价格为基础,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等情况,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确定。基础价格按土地市场评估价格与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确保价格合理公正。对于承担保交楼任务的企业无力继续开发的土地,收地款将用于保交楼项目。

《通知》要求,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纳入储备后,按规划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用地项目,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同时,要求全面调查摸底,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风险管控,确保收地工作稳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此次郑州市政府的举措,不仅有助于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能有效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实体经济用地项目的落实,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