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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武汉市碧桂园东境小区等地物业费降价,多地政府出台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新规。全国人大代表陈卫国建议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人和业主义务,探索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经过多轮沟通和交涉后,武汉市碧桂园东境小区业委会迎来了碧桂园物业的物业费降价方案:高层住宅物业费由2.4元/平方米降至2.1元/平方米,叠拼住宅物业费则由3.0元/平方米调整至2.7元/平方米。物业费调整成为近期热点话题。

3月10日,武汉市碧桂园东境小区业委会正式向业主传达了这一降价方案。同时,金地·雄楚一号小区物业——湖北虹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宣布了降价方案,高层住宅、LOFT、酒店公寓和商业物业费均下调0.5元/平方米,高层住宅物业费降至1.9元/平方米。这一系列降价行动背后,是物业合同到期和业委会续聘投票的紧迫性。

《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两家物业公司之所以“被迫”降低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合同即将到期,小区业委会正组织业主对是否续聘前期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投票。物业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成为业主们关注的焦点。

物业管理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物业公司主动降价以求续聘的同时,多地政府也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新规,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这些新规的出台,无疑为业主们提供了更多的权益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三局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卫国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修订〈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呼吁明确物业服务人和业主义务,探索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这一提案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多地跟进空置房打折新规

全国各地探索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新规的步伐正在加快。长沙市、苏州市、无市等多地已宣布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其中长沙市自3月1日起实施阶梯式优惠,规定空置房连续空置至第24个月,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费用;从第25个月空置期起,按90%交纳。

这一系列新规的出台,不仅有利于维护业主利益,还能规范行业发展,提升物业公司服务水平。然而,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政策也曾陷入“缺乏上位法依据”的争议之中。尽管如此,各地仍在积极探索和实践。

针对这一争议,法律专家表示,民法典并未禁止地方性法规对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作出规定。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依照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比例支付物业费。这一观点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了法律支持。

呼吁修订完善《物业管理条例》

如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成为全国两会期间热议的话题。陈卫国代表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物业管理条例》,以更好地适应物业行业规模和群众需求的变化。

他提出,应将非住宅物业纳入管理范畴,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人的服务义务和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引入失信惩戒制度,探索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这些建议旨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家园。

法律专家也建议,在修订法律、行政法规时,应对空置房屋物业费打折政策作出全国统一规定。这有助于解决各地政策步调、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业主提供更多权益保障。(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