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天津市津南区通过创新举措,利用新建商品房小区作为还迁目标房源,解决拆迁家庭安置问题。政府先行垫付购房款,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实现政府、群众和企业的三赢局面。

  天津市津南区和泓葛沽湾首府小区,张秀起老两口正在新家的阳台上浇花。2018年拆迁后,张秀起一家在外“漂泊”了近7年,今年年初终于搬进了这套89平方米的小三居。张秀起满脸笑意地说:“住进新房子,心里很踏实。”

  在津南区葛沽镇,像张秀起这样的家庭还有近千户。自2007年启动示范镇建设以来,葛沽镇累计拆迁15568户,建设还迁房22237套。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安置缺口大、过渡费攀升等问题逐渐浮现。高峰时期,未安置面积达14.5万平方米,每季度过渡费支出高达800万元。

  面对高额的政府支出和群众迫切的还迁需求,津南区提出了“政策合法、程序合规、资金平衡”的解题思路,并以此为契机展开了一场改革,通过“消化存量房产”来解决问题。

  津南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和泓葛沽湾首府小区作为新建商品房小区,拥有大量存量房源,且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经过多方协商,该小区成为还迁目标房源。项目严格遵循“村级申请、镇级研究、区级审批”的流程,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651套房源进行了专业评估。为破解资金难题,津南区协调区属国有企业先行垫付1.09亿元购房款,同时财政部门建立了资金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土地出让金与购房款形成良性循环。

  在和泓葛沽湾首府小区门口,记者看到了张贴的“一房一价表”,每套房的补差价格清晰明了。工作人员正向未安置人员解释相关政策,按照“自愿申请、自主选房、自愿补差”的原则,通过“成本核算、市场评估、协商谈判、企业让利、政府激励”的方式,合理分摊政府采购价格和群众补差价格。

  针对部分村民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津南区还出台了“待遇让渡”机制,将原来的村民先置换后补偿改为补偿款直接冲抵村民的补差房款,大大降低了置换门槛。

  通过这一举措,村民住房安置问题得到了解决,政府安置费支出大幅减少,房地产企业也因此获益。津南区保障房“以购代建”的做法,实现了政府、群众和企业的“三赢”局面。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