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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洛阳市城中村改造以购代建实施方案(试行)》,旨在创新城中村改造安置方式,包括房票安置、自主购买和组织购买商品住房三种模式,并推出契税减免、教育保障、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

3月1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洛阳市城中村改造以购代建实施方案(试行)》,旨在创新城中村改造安置方式。

该方案针对列入洛阳市城市区城中村改造计划项目的安置对象,包括拟征迁需安置对象和已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未分房或未足额分房的安置对象。方案提出了以购代建安置方式,具体包括房票安置、自主购买和组织购买商品住房三种模式,购买房源需为城市区范围内已开工未销售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产权纠纷的住房。

房票安置模式允许安置对象使用房票在“房源库”中自主挑选房屋,购房款不得低于房票金额的90%。自主购买模式则由安置对象自行购买住宅,政府集中代付购房款。组织购买模式则由政府统一组织购买,确保购买房源的品质和价格合理。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契税减免、教育保障、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等,以鼓励安置对象选择以购代建方式安置。契税优惠政策规定,选择货币补偿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教育保障政策允许安置对象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税费减免政策适用于组织购买模式下的楼盘,符合棚户区改造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则允许安置对象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或公积金支持。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