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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建议深圳和惠州实现公积金互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目前仅支持本市购房贷款。此前,深圳已与四地签署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通协议,探索建立协同发展机制。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否用于惠州购房?近日,奥一新闻注意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有网友发帖建议深圳和惠州实现公积金互认。对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回复。

网友建议称,“深圳和惠州公积金互认”。该网民表示,自己已于2019年在惠州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希望深圳惠州两地能实现公积金互认,若能转为使用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帮其省下不少钱,同时,也能促进深圳消费内循环。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深圳住房公积金仅支持解决职工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需求,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请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

此前,深圳与梅州、惠州、汕尾、东莞四个城市签署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通协议。2024年12月19日,五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签署《推动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从政策协同、服务协同、数据共享等方面探索建立常态化协同发展机制,为区域内缴存单位、缴存人提供更优质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根据协议,五个城市将在多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区域通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四项合作,包括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无差别服务、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通、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联查,以及共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