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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业主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缴纳物业服务费时,将享受阶梯式优惠,旨在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2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长达五年。根据《通知》内容,业主在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缴纳物业服务费时,将享受阶梯式优惠。具体来说,自房屋集中交付日期的次月起,若房屋连续空置至第24个月,业主只需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费用;而从第25个月空置期起,直至房屋空置结束,业主则需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90%缴纳费用。

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为业主提供了更为合理的费用缴纳方案,减轻了业主的经济负担。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