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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建局公布住宅老旧电梯申报国债补贴工作指引,支持更新更换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按15万元/台标准给予定额补助。申报需满足一定条件,流程包括征询居民意见、项目登记等。

  南都讯记者魏凯 2月17日,广州市住建局正式公布了住宅老旧电梯申报国债补贴的工作指引,旨在重点支持更新更换那些已使用超过15年的住宅老旧电梯,每台电梯将按照15万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根据申报指引,想要申请补贴的住宅电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使用登记年限需在15年以上(即2010年1月1日前办理了使用登记证的住宅老旧电梯),二是必须是当年开工或尚未开工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的项目则无法申报。同时,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也需大于15万元。申报项目需要在超长期国债下拨当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此外,申请补贴的小区居民需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的情况,应确保资金拼盘完整且闭合。纳入储备的项目,还需在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完成立项申报工作,取得项目编码,并按照清单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申报单位必须为企业,电梯使用管理人(如物业公司、维保企业)或电梯制造企业均可参与申报。

  在申报流程上,申报单位需先征询居民意见,确保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达成一致。完成第一步后,需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登记”并领取备案证,同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填报项目信息,最后向区住建部门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