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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应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表示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上报住建部,以期推动相关立法修订。此举旨在解决公摊面积专业性强、透明度不足等问题,维护购房者权益。

近期,公摊面积话题再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证券时报》于29日发表了题为《楼市调查:公摊面积透明度待提升,高得房率需审慎辨别》的深度报道,深入剖析了这一热点议题。

最新动态显示,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正式回应《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明确表示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纳入急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并计划上报住建部。这一举措被视为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王凤华委员提交了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答复中强调,委员提出的以套内面积作为商品房交易计价依据的建议,对于维护购房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因此,该厅决定将此建议上报住建部,以期推动相关立法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出,当前全国商品住宅交易普遍采用共有建筑面积作为标准,但公摊面积的专业性强,购房者难以准确了解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此外,不同项目的公摊面积存在差异,这导致了消费者的质疑和纠纷频发。因此,取消公摊面积、采用套内面积计价被视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然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坦言,由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实施多年,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因此改革计价依据面临较大难度和较长周期。为确保平稳过渡,需要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价方式,并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

在公摊面积信息公开透明方面,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全区商品房屋买卖已实行网签备案制度,并要求在合同中填写商品房的房地产测绘机构、预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等信息,以提高透明度。

针对物业管理费是否应按套内面积计算缴纳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释称,物业费是根据小区面积、合同约定内容等因素测算总额后分摊到各个业主的,与采用何种面积计算方式无关。因此,计算公摊面积并不会导致物业费重复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的住宅交易仍以建筑面积计价,但重庆等地已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多年。而在全球范围内,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房屋销售均按套内面积计算。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公摊面积的计算、范围、规划设计等过于专业,需要管理部门加强引导以规范开发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