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商品房销售转向套内面积计价
AI导读:
衡阳市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此举旨在使购房过程更加透明,减少购房纠纷。今年以来,包括湘潭市、肇庆市在内的多个地区已探索实施‘套内面积’计价方式。
12月12日,衡阳晚报披露,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及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并将面积纠纷条款详细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主要依据。这一措施旨在使购房过程更加透明,有效减少购房纠纷。
此外,销售前,房企还需公示由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并详细列出分摊情况,包括被分摊的共用部位名称、用途、位置、面积等,以及不分摊的共用部位,确保购房者知情权。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调整意味着商品房销售将“告别公摊”,此举有助于购房者对购房成本有更清晰的认知,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包括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肇庆市在内的多个地区,已先后探索实施“套内面积”计价方式。湘潭市允许房企在审核备案后,按市场行情适度浮动促销,并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肇庆市则自2024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旨在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环境。
中指研究院研究副总监徐跃进认为,计价方式的变化对房价影响有限,但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助于购房者直观了解实际价格,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出台相关规定。
(图片及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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