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险原总裁刘安林严重违纪违法,保险行业监管再引关注
AI导读:
10月12日消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原总裁刘安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涉及违规经营、受贿等多项罪名,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凸显保险行业合规监管重要性。
10月1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山西省临汾市监委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刘安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刘安林事件凸显了保险行业合规监管的重要性,近年来保险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经查,刘安林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违规经营造成重大损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政绩观不正,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多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礼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多次违规提拔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多名亲友入职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私自占用公物,违规发放奖金,大量挥霍浪费公司财产;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委托投资项目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生活腐化堕落,影响公职人员形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保险吃保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在保险领域,此类违纪行为不仅损害公司利益,也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刘安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安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山西省临汾市监委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保险行业需要不断加强内部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维护行业的稳定和声誉。
2024年3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刘安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安林为国寿财险第三任总裁,他于2022年8月离任,时年59岁。公开资料显示,刘安林出生于1963年,高级工程师,198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数学力学系计算数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他的工作履历一直在国寿系统内,经历较丰富,涉及信息技术、寿险、海外业务、财险等领域。
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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