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新规出台
AI导读:
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规范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推动其商业可持续发展。强调普惠定位与商业属性,要求精准定价,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商业可持续性。
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规范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推动其商业可持续发展。
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朱俊生教授表示,《通知》是对相关意见的落实与延伸,标志着监管层开始系统引导“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险”走向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强化了规范性和可持续性导向,将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本质与长期价值。
坚持商业属性与普惠定位
文件强调,保险业要围绕人民群众的优质医疗保障需求,优化城市商业医疗险产品供给,提供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超过90%的惠民保产品包含特定高额药品理赔责任,创新药品纳入数量逐年增长,赔付创新药品覆盖适应症类型也逐年增加。
上述负责人认为,城市商业医疗险是基本医保的重要补充,其战略意义在于填补基本医保“保基本”之外的保障缺口。
《通知》还指出,城市商业医疗险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各公司要按照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开展业务,以规范经营和诚信服务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在精准定价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围绕目标客户需求,合理拟定城市商业医疗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条款内容,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实现差异化定价。
此外,《通知》在要求城市商业医疗险突出普惠定位的同时,也强调了坚守商业属性。
对于这两者的兼顾统一,宁威指出,普惠定位与商业属性的定位并不矛盾,这正是普惠健康险应有的定位。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普惠性要求覆盖广泛、可负担,商业性强调可持续经营,二者需通过多重融合才能实现动态平衡。
维护市场秩序,强调商业可持续性
在销售领域,《通知》要求加强产品销售适当性管理,向社会公众全面准确解读产品的功能与作用,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要做实核保和理赔工作,加强与业务合作相关各方的沟通,共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对于各保险公司之间的销售竞争,《通知》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开展城市商业医疗险业务,不得搞低价无序“内卷式”竞争。
此外,共保体应当建立清晰的集体决策和议事规则,支持保险业协会制定城市商业医疗险示范条款,提升投保和理赔的便利度。
朱俊生认为,《通知》的出台在多个维度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城市商业医疗险从“粗放增长”走向“精细运营”,推动商业健康险形成长期稳定的发展逻辑。
太平洋保险与瑞士再保险合作发布《中国健康险发展趋势与展望》显示,中国商业健康险赔付逐渐增长,体现出商业健康险在中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性逐渐提升。
宁威指出,在我国健康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核心任务是与基本医保,共同达成整体的社会保障目标。
那么,普惠健康保险在其中扮演着商业健康险体系中的基础性角色。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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