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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通知调整险资考核方式,增加长周期考核指标,旨在引导险资形成长线投资理念,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下称《通知》)。其核心看点在于将险资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考核方式调整为“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五年周期指标”,权重分别设定为30%、50%、20%,并要求自2025年度绩效评价起正式实施。笔者认为,这有利于引导险资形成长线投资理念。

  事实上,此前2023年版本的《通知》规定,净资产收益率的考核方式为“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两个指标的权重均为50%;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考核方式仅为当年度指标。今年1月底,中央金融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对国有保险公司经营绩效全面实行三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考核权重不高于30%,三年到五年周期指标权重不低于60%。此次《通知》对净资产收益率等考核方式增加了长周期的考核指标,有力落实了上述《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

  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绩效进行长周期考核,具有诸多积极意义。资本市场时刻存在着市场波动,一些好股票在买入后可能会因短期市场情绪等因素出现短暂下跌,长期却可能呈现稳步上涨的趋势;而一些市场短期热点股票,或许在买入后会迅速冲高,长期却可能出现价值回归。如果实行短期考核,容易让险资采取一些高风险、短视的投资行为。而长周期考核能够更为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绩效,让公司有动力去挖掘和持有具有长期价值的资产,有效防范短期行为,从而实现稳健经营。

  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中,保险资金的固收收益面临不小压力,要增厚收益或需考虑提升权益投资比例,而要确保长期收益有一定保障,就需要筛选出那些业绩好、分红高、有发展前景的股票。由此,一方面能为险资带来稳定的长期收益,另一方面也将推动 A 股市场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从而推动整个资本市场形成投融资的良性循环。

  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是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从业人员存在一定的流动性,每个人参与公司权益投资的时间有限,比如有的只参与1年权益投资。目前险资投资产品的业绩隐含着其他从业人员的贡献,而当前从业人员的投资行为也为产品未来业绩埋下伏笔。如何将公司长周期考核的压力有效传递到每个从业人员身上,让其也遵循长期投资理念,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在考核从业人员的工作绩效时,制订科学合理的规则。为此,建议:

  首先,建立从业人员“投资决策履责档案”。要记录从业人员每笔投资交易的完整过程,包括投资逻辑、风险收益评估、决策参与者、投后跟踪记录等。通过建立完整的投资档案,确保每位从业人员的投资决策行为可追溯、可评价。

  其次,优化从业人员业绩考核体系。在当期评估险资一个产品的投资绩效时,既要考虑当前投资经理的贡献,也要考虑之前投资经理的贡献。通过考察投资产品中每只股票的投资决策、股价表现、调仓记录等因素,采取特定的回溯机制,跨周期跟踪并总结量化每个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绩效。

  其三,强化落实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对于投资决策核心人员,可将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比例提升至60%以上,且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可为五年。其中,非递延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剩余部分在5年后根据投资组合在该时点的长期表现评估后发放。

  总之,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是确保公司长期投资理念落地生根的关键环节。只有将长周期考核的压力有效传导到每个从业人员,险资才能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压舱石”和“稳定器”的功能,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才有更为坚实的基础保障。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