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强化国有商保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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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通知,调整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指标,引导其长期稳健经营,发挥保险资金市场稳定器作用,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投资管理能力。
央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记者马文静)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指标进行调整,以持续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更好发挥保险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
具体而言,一是将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当年度指标权重为30%;3年周期指标权重为50%;5年周期指标权重为20%。
二是将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当年度指标权重为30%;3年周期指标权重为50%;5年周期指标权重为20%。

财政部发布《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
《通知》指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加强资产和负债在期限结构、成本收益、现金流等方面匹配管理,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权益投资比例,把握好投资收益和风险平衡,实现所有者权益稳定增长和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通知》要求,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注重稳健经营,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完善内部中长期考核机制,加强投资组合管理,挖掘优质投资标的,努力增厚长期稳定收益,更好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压舱石”作用,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通知》指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增强投资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并不断健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体系,做好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收益分析、风险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交易管理和投后管理。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通知》提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自开展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开始,按照相关办法及该通知执行。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可参照执行。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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