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通知发布,明确执行时间与简化处理规定
AI导读:
6月12日,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明确了已提前执行的企业继续执行,非上市企业2026年强制执行,并细化了简化处理规定。此举旨在提升保险公司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真实性,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进阶版”正式出台。6月12日,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根据《通知》,已提前执行的企业需继续执行,非上市企业则需在2026年强制执行,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暂缓执行,并需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通知》还详细列出了保险公司可采用的简化处理规定。

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强调,将指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准确理解《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新旧准则转换,并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密切跟踪评估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监管指导。
明确执行时间表
早在2020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即“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并于2023年起实施。该准则旨在提升保险公司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通知》明确了不同类型企业的执行时间,包括继续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境外上市企业以及已提前执行的企业等。对于非上市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确有困难者可申请暂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王艳指出,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因历史数据缺失、人才不足等原因,实施新准则存在难度。因此,《通知》允许这些公司暂缓执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首批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上市保险公司总体平稳,市场反应积极。
简化处理规定出台
《通知》另一大亮点是提出简化处理规定,适用于非上市企业在保险合同分组、确认、计量、列报等方面。企业可选择采用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简化处理包括保险合同的分组和确认、计量、列报等多个方面,旨在降低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执行成本。
众托帮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龙格表示,通过“分步实施+分类简化”策略,可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王艳认为,《通知》的简化规定为面临特殊困难的企业提供了更多准备时间,同时明确了全面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目标。
推动险企精细化管理
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险企把握过渡期窗口,构建与新准则匹配的管理体系。
《通知》要求企业从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好准备。各级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将共同推动准则高质量实施。
龙格表示,《通知》的落地将在防风险、提质量、促发展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同时倒逼险企加强精细化管理。
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指出,《通知》为相关企业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提供了便利和支持,有利于有序推动准则实施,发挥会计准则对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