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实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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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明确了准则实施安排、简化处理规定及组织实施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保险合同会计处理。
人民财讯6月12日电,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保险合同会计处理。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时透露,《通知》核心内容涵盖三大板块:首先,明确了准则实施安排,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仅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以及已提前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继续执行;其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确有困难的企业需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其次,提出了简化处理规定,为非上市企业在保险合同分组、确认、计量、列报及衔接规定等方面提供了可选的简化处理方式,并详细规定了选择及变更简化的相关要求。最后,强调了组织实施的具体要求。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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