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案件收到民事判决书,需支付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此外,公司还面临与宁波银行的诉讼,预估损失金额达2.03亿元。这些案件反映出永安财险在公司治理上的不足,但一季度业绩有所增长。

6月4日,《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安财险”)日前在官网披露了一则《关于重大诉讼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称公司因合同纠纷案件已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永安财险需支付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永安财险表示,将依法执行法院判决,此判决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该判决涉及永安财险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上消金”)之间的纠纷,源于双方围绕信用保证保险的合作。2024年6月,马上消金起诉永安财险,要求其支付综合服务费、违约金及起诉维权费共计1.51亿元。同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永安财险支付相关费用及违约金。永安财险依法提起上诉后,此番判决最终确定。

此外,永安财险还面临与宁波银行的诉讼,宁波银行请求永安财险及其上海分公司支付服务费及逾期付款损失,预估损失金额达2.03亿元。目前,永安财险已参与仲裁开庭审理,尚未收到裁决书。这两起诉讼案件,也反映出永安财险在公司治理上的不足。今年一季度,永安财险因违法违规行为共收到12份行政处罚文件,处罚金额总计132.2万元。

永安财险成立于1996年9月,为国有资本控股企业,主要股东包括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延长石油集团等,注册资本金30.09亿元。近年来,永安财险保险业务收入徘徊不前,净利润有所波动。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6.12亿元,同比增长3.98%;实现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增长11.68%。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