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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规模将达2200亿元,金融监管总局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试点范围,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鼓励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投基金,并与科技部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政策。

【深圳商报讯】(记者邱清月)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再迎新进展,最早一批试点规模为500亿元,第二批达1120亿元,而近期将批复第三批600亿元。5月2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透露,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规模将达2200亿元。

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试点范围,已从上海扩展至全国18个城市及其所在省份,目前签约意向金额已突破3800亿元大关。中国人寿、新华保险成功获批参与第三批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标志着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迈入新阶段。截至目前,三批试点规模累计达到2220亿元。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进行了优化,将保险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下调至0.4,投资科创板企业股票的风险因子也从0.45下调至0.4。同时,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要求,按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进一步释放保险资金支持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为鼓励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投基金,金融监管总局上月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的政策,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相关企业,并将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余额占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从20%提高至30%。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正与科技部携手研究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旨在优化科技保险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风险补偿、风险减量、资金杠杆以及链接互通方面的功能作用。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