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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规从5月1日起实施,涵盖产品管理、账户管理、资金运用管理、销售管理等方面,旨在推动万能险回归保障本源,强化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导读】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推动万能险进一步回归保障本源,新规将从5月1日起实施。

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上述《通知》,全面加强万能险监管。新规覆盖产品管理、账户管理、资金运用管理、销售管理等方面,包括允许最低保证利率可调、保障期限拉长至五年及以上、制定万能险销售“负面清单”等,旨在强化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聚焦五方面核心内容,新老划断设置一年过渡期

万能险是指同时具备特定特征的人身保险,包括名称中含“万能型”、具有保障功能、设立单独保单账户及提供最低收益保证。新规禁止除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外的产品设计成万能型,并对同一被保险人销售的同一款万能险产品保费上限设为2万元。

新规核心内容涵盖五部分:规范产品发展,允许调整最低保证利率;提升保障水平,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产品;强化账户管理,全流程规范运作;强化资金运用监管,设置上限并禁止不当关联交易;规范销售行为,制定“负面清单”。

金融监管总局给予一年过渡期,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但要求过渡期内新审批或备案产品必须符合新规。

允许最低保证利率可调,保障期限拉长

业内高度关注《通知》中关于最低保证利率的调整。新规允许在满足约束条件时调整最低保证利率,并鼓励发展长期万能险。同时,拉长保障期限至五年及以上,满足消费者长期保障需求。

在账户管理方面,新规要求从账户设立到注销全流程规范,并根据真实投资情况合理审慎确定结算利率。特别储备的使用也受到严格规范。

强化资金运用监管,制定销售行为“负面清单”

资金运用监管方面,新规强化集中度监管、关联交易监管和非标投资监管,设置严格上限。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控制资金运用集中度和关联交易,防范风险。

销售管理方面,新规要求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和产品适当性管理,防止销售误导。制定销售“负面清单”,明确六类禁止性行为,规范市场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