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万能险监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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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保险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新规允许保险公司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间,但要求充分揭示风险,及时告知调整原因,并明确追加保费条件。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4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险监管政策的持续升级,体现了对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
根据《通知》内容,保险公司为强化资产负债管理、保障客户长期利益,被赋予了新的灵活性——可以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间。在保证期满以后,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最低保证利率。但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被要求在销售此类产品时,必须向客户充分揭示潜在风险,并在调整最低保证利率时,及时告知客户调整的具体原因,确保客户服务质量不受影响。此外,若保险合同中有关于追加保费的约定,保险公司必须在产品条款中清晰、明确地列出追加保费的具体条件,以增强合同透明度。
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保险行业的规范性,还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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